政府就《若干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》(第599C章)、《外国地区到港人士强制检疫规例》(第599E章)及《预防及控制疾病(规管跨境交通工具及到港者)规例》(第599H章)下的法例修订及指明刊宪,以加强对曾逗留英国的抵港人士的强制检疫要求。
政府发言人表示,新修订的规例将提供法律框架,让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在考虑疾病在个别地区的蔓延程度和模式,以及相关抵港人士对香港构成的公共卫生危险后,指明从个别地区抵港的不同类别人士的强制检疫期,最多为28天。新修订的规例同时让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可在考虑上述相关因素后,就个别地区抵港的不同类别人士指明相关的有关期间,最多为28天。
针对近日英国出现传播力较强的新变种病毒,在参考专家意见后,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已引用新修订的规例作出相关指明,由今天(24日)凌晨零时起生效。在相关指明下,所有于登机当天或之前21天曾逗留英国超过两小时的人士,将不会获准登机前来香港;而在到达香港当天或之前21天曾在英国逗留的抵港人士(不论经机场或陆路口岸抵港),则需要在指定检疫酒店强制检疫21天。